运单(CMR 与 eCMR)
如何在 DGAssistant 中出具某票托运货物的运单、以电子方式签署,并获取其各项单据:草稿、已签署件、DeCA、ADR 单证与证据报告。
显示运单草稿
草稿即系统在正式出具之前所持有的运单。它既是您与客户共同复核的文本,也是运单以纸质方式随行时所打印的文本。
- 打开运单,在列表中选定该份运单。
- 点击编辑,依次查看数据、承运人、货物与条件各选项卡。
- 进入出具选项卡并点击校验,系统会一次性列出所有欠缺事项。
- 在其他操作中选择 PDF 草稿。
草稿与最终运单内容一致,因此您所复核的,即为日后签署的内容。
取得已签署的运单
运单出具并签署后,已签署件即为证明合同与交付的单据。此件既由贵公司留存,亦用于向索取者提供。
- 打开运单,选定该份运单。
- 点击同步,以使行程各状态保持最新。
- 在出具选项卡中确认状态为「已交付」。
- 在其他操作中选择已签署 PDF。
行程进行期间,已签署件尚不存在;此时您所持有的是草稿以及截至当时已记录的各项事件。
显示行政管控单据(DeCA)
在西班牙境内运输中,运单载有行政管控单据的数据及其二维码;自 2026 年 10 月 5 日起,该单据须为电子形式并自始以数字方式生成。
- 确认接管地与交付地均位于西班牙境内。
- 打开运单,选定该份运单并点击出具。
- 进入出具选项卡,确认该单据已列入附件之中。
- 在其他操作中选择行政管控单据。
当该次运输载有危险货物时,同一份运单既作为 ADR 运输单证,亦作为管控单据,因此驾驶员仅须携带一份而非两份单据。
将 ADR 运输单证附具于运单
当所运货物属危险货物时,ADR 5.4.1 的运输单证须附具于运单同行,并载明法规就该批载货所要求的各项记载事项。
- 打开运单,编辑该份运单。
- 进入货物选项卡,确认其中的危险货物行项来自相应的托运货物。
- 若出具后变更了载货,请点击重新生成 ADR。
- 在其他操作中选择 ADR 运输单证。
所附单证载明 1.1.3.6 的豁免及其精确积分合计,以及全部载货中最严格的隧道限制代码。
显示某份运单的证据报告
证据报告汇集运单在运输途中的各项经过:何人于何时签署、各项时间戳、出具后所记录的变更,以及驾驶员所添加的单据。
- 打开运单,选定该份运单。
- 点击同步以获取行程各项事件。
- 进入出具选项卡,查阅事件列表。
- 在其他操作中选择证据报告。
交付事宜一旦发生争议,此即应予留存的单据:它载明何物经签署、由何人签署、于何时签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