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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助

容器、集装箱与运输组件

盛装货物之物与承运货物之物:各类容器及其包装导则、中型散装容器、罐体以及货物运输组件。

包装说明

法规依据: ADR 4.1.4 · IMDG 4.1.4 · IATA 5.0

编号说明(P、R、IBC、LP系列),列明危险货物一览表某一条目所准许的单一包装、组合包装、中型散装容器或大型包装的类型。

补救包装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, 4.1.1.19 · IMDG 1.2.1, 4.1.1.19 · IATA App.A, 5.0.2.11

为回收或处置而运输时,用以装入受损、有缺陷、渗漏或不符合规定的危险货物货包,或已洒漏、渗漏的危险货物的专用包装。

单一包装

法规依据: ADR 4.1.1.4 · IMDG 4.1.1.4 · IATA 5.0.2.4

在运输过程中无须任何内包装即可实现其盛装功能的包装。

复合包装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, 6.1.4.19 · IMDG 1.2.1, 6.1.4.19 · IATA App.A, 6.0

由外包装和内贮器组合而成、装配后构成一个整体包装的包装,作为单一包装单元用于灌装、贮存、运输和排空。

罐体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, 6.8, 6.7 · IMDG 1.2.1, 6.7 · IATA App.A

壳体及其操作装置和结构装置。单独使用该词时,涵盖罐箱、可移动罐柜、可拆卸罐体和固定罐体,包括构成电池车辆或多元气体容器组成部分的罐体。

核实总质量(VGM)

装载完毕的集装箱的总质量,通过对集装箱称重、或对其内装物称重后加上皮重求得;按照《SOLAS 公约》的要求,托运人须在集装箱装船前核实并通报该质量。

混合包装

法规依据: ADR 4.1.10 · IMDG 4.1.1.6 · IATA 5.0.2.13

在适用的混合包装规定准许的情况下,将两种或多种不同的危险货物装入同一外包装。

货包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 · IMDG 1.2.1 · IATA App.A

包装作业的完整产品,由包装、大型包装或中型散装容器及其备运内装物构成。

货物运输组件(CTU)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 · IMDG 1.2.1

车辆、铁路货车、集装箱、罐箱、便携式罐体或多元气体容器(MEGC)。

集合包装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, 5.1.2 · IMDG 1.2.1, 5.1.2 · IATA App.A, 5.0.1.5

由单一托运人使用的外壳,用以盛装一个或多个货包并组成一个单元,便于运输过程中的搬运和积载。

集装器(ULD)

法规依据: IATA 9.1

航空集装箱,或带网的航空货盘,构成航空运输的单一货载单元。装入集装器的危险货物须在致机长通知单中标明。

空的包装

法规依据: ADR 4.1.1.11, 5.4.1.1.6 · IMDG 4.1.1.11, 5.4.1.5.5 · IATA 5.0.2.10

曾装有危险货物、现为空的且未清洗的包装,仍须遵守其最后所装货物适用的规定。

内包装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 · IMDG 1.2.1 · IATA App.A

运输时须使用外包装的包装。

气瓶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, 6.2 · IMDG 1.2.1, 6.2 · IATA App.A, 6.0

水容量不超过 150 L 的压力贮器。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, 6.1.4 · IMDG 1.2.1, 6.1.4 · IATA App.A, 6.0

由金属、纤维板、塑料、胶合板或其他适用材料制成的平端或凸端圆柱形包装。

整箱(FCL)与拼箱(LCL)

整箱是指由单一托运人用于单一托运货物的集装箱;拼箱是指将若干托运人的托运货物拼装于其中的集装箱,须核查该单元内所积载全部货物之间的隔离要求。

中型散装容器(IBC)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, 6.5 · IMDG 1.2.1, 6.5

刚性或柔性的可移动包装,容量不超过 3 m³,设计用于机械装卸,并能承受装卸和运输中产生的应力。

组合包装

法规依据: ADR 1.2.1, 4.1.1.5 · IMDG 1.2.1, 4.1.1.5 · IATA App.A, 5.0.2.4

为运输目的而组合使用的包装,由固定在一个外包装内的一个或多个内包装构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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