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向货运代理、拼箱人、船舶代理与承运人的拼箱功能
各方的职责
四方共享同一套数据,各自查看与本方相关的部分:
任何人都不在副本上作业:托运人修改某一数量,即对所有人同步生效;审计记录则留存何人于何时修改了何项内容。
- 货运代理:接收多个托运人的托运货物,归入总托运货物,并对整票订舱的单证负责。
- 拼箱人:装载运输组件,登记各分托运货物在各组件中的货包件数,并签署装箱证明书。
- 船舶代理:办理挂靠手续,向港口与船长申报船上危险货物,并分发舱单。
- 承运人:接收运输组件并执行行程,获取适用于该行程的各项限制,并携带驾驶员须出示的单证。
可签发的单证

每份单证均依据已申报的数据生成,因此在业务链条的任一环节均无须重复录入。
运单随之一同签发:DGAssistant 可由同一票托运货物签发 CMR、电子运单与西班牙行政管制单证。
- 自总托运货物:拼箱舱单、集装箱清单、按组件的装箱清单、装载清单,以及主单据数据表(提单或主运单)。
- 自运输组件:IMDG 5.4.2 的集装箱或车辆装箱证明书、多式联运危险货物表格、组件隔离报告、签署前检查清单以及组件标记。
- 自运输行程:依 IMDG 5.4.3 以 IMO FAL 7 号表格出具的危险货物舱单、船上各组件之间的隔离报告、ADR 1.1.3.6 免除报告、载有隧道限制代码的行程限制表、装载清单、依 IATA DGR 9.5.1 致机长的通知书,以及公路运输的合并运输单证。
延伸阅读
各方均设有专门页面,手册亦逐步说明各项单证的签发方法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