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接管货物地点与交付地点位于同一国家境内时,公路运输合同以国内运单而非国际 CMR 运单作为凭证。与 CMR 运单一样,国内运单记载由何人交付货物、由何人承运、承运何物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承运。
DGAssistant 依据系统中已有的托运货物出具运单,各当事方、车辆、驾驶员和货物均无需重新录入。系统会根据线路和账户配置,决定以电子形式还是纸质形式出具运单。
当运输涉及危险货物时,ADR 运输单证附具于运单,驾驶员只需携带一套单据,检查人员亦可一并查验。
运单还记载各连续承运人及其车辆和驾驶员、运输单元的封志以及装卸站台的编号,以便日后证明货物已交付。
在通讯簿中登记各当事方及其地址,依据托运货物创建运单并予以出具。系统在出具前会核验接管货物地点和交付地点。
运输跨越国界时,适用的单据为国际运单;系统在核验地点时会予以提示。
详细步骤见运单操作指南。
本助手提供的是软件相关信息,不构成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法规咨询意见。